保时捷中国官方客服对此的解释是,今年公司并未规划大规模的新年礼品赠送活动,尽管过去三年内的购车客户一直是新年礼品的主要发放对象,但活动的实施会根据每年的公司策略与市场情况灵活调整。这样的答复引发了车主们的不满。车主强调,无论礼物轻重,都代表着一份心意,而未经事先通知就单方面取消,让人感到非常失望。
根据车主们的描述,主要的争议点在于双方约定连续三年赠送新年礼物是否有具体的合同或协议。如果这是购车时写入合同中的一部分,车主们就理应享受到这样的服务。如果只是口头承诺,车主们想要举证就有一定困难了。
新年礼物是客户关怀的一部分,单方面取消,确实有待商榷。无论是4S店,还是厂家,新年礼物是用户新年到来的期待,是能提高客户满意度的。保时捷客户在使用车辆期间的维修、保养、保险、二手车、置换等环节,都能是给4S店和品牌带来丰厚利润的。老客户的满意度,才是品牌发展的重要基础。即便是新年礼物需要花费一定的成本,如果能与4S店或品牌的售后价值链相结合,比如售后服务打折券、二手车置换补贴券等,也是促进提升售后产值的一次重要机遇。
那么问题来了,面对新年没有礼物可收的现状,尊贵的保时捷车主不满意可以维权吗?
律驰驾道观点
针对保时捷取消车主新年礼物所引发的争议,车主们是否有权进行维权,取决于几个关键因素。
首先,要确定保时捷在销售车辆时是否对连续三年赠送新年礼物这一承诺有明确的书面记录或合同依据。如果车主在购车时与保时捷或其经销商签订了包含此承诺的书面合同或协议,那么这一承诺便具有法律约束力。保时捷单方面取消新年礼物的行为,将构成对合同条款的违反,车主完全有权利依据合同条款进行维权,要求保时捷履行合同义务或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然而,如果这一承诺仅仅是保时捷或其经销商的口头承诺,并未形成书面合同或协议,那么车主在维权时将面临较大的举证困难。在缺乏书面证据的情况下,车主需要寻找其他方式来证明这一承诺的存在和真实性,比如通过销售人员的证言、广告宣传资料等。但即便如此,由于口头承诺的法律效力相对较弱,车主的维权之路可能会更加艰难。
此外,即使车主能够证明保时捷存在口头承诺,也需要考虑这一承诺是否构成保时捷的单方允诺。单方允诺是指表意人向相对人作出的为自己设定某种义务,使相对人取得某种权利的意思表示。如果保时捷的口头承诺被认定为单方允诺,并且车主能够证明其信赖了该承诺并因此作出了购车决定,那么车主也有可能基于信赖利益受损而要求保时捷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