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年AM诉屹丰案时,业内人士称小鹏汽车等在国内使用非授权的钢板还好,出海的话一定会被告,提前预料到了中国车企未来几年出海可能面临的专利风险。
而中国车企靠“等”——等到该专利到期是行不通的。专利巨鳄们从来不会因为一个专利到期就不挣钱了。
按照跨国巨头们的专利策略,必然早在该领域埋了N个“雷”,并且牌是一张一张出,在一个专利到期前,AM很有可能再抛出另外的相关新专利,一招鲜吃遍天。
本是尊重和保护技术创新的专利,形成垄断之后有点变味,像为了谋利搞题海战术封锁,反而成为阻碍技术创新的拦路虎。
只有两条路。要么绕开它,技术创新;要么和它打官司,令它失效。
“要求供应商核实相关材料来源”
从小鹏汽车发布的措辞来看,问题极有可能出现在供应商环节。
小鹏“要求供应商核实相关材料来源”的声明,表明小鹏汽车先前就知道 AM拥有此专利,如果出口的话,是必须要使用AM及其授权的材料。
铝硅镀层热成型钢的专利一直掌握在AM手里,在国内以专利授权的形式由在华合资子公司华菱安赛乐米塔尔汽车板有限公司(下称VAMA) 进行生产销售。
这些年,AM在国内针对热冲压领域发起多个专利诉讼,中国的车企们知道此间利害,在出口的零部件选材上是比较注重合规的。
小鹏汽车的高强度热成型钢的零部件供应商是柳州宝钢汽车钢材部件有限公司(简称柳州宝钢),是宝钢旗下上海宝钢国际经济贸易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车企并不直接面对板材生产商。VAMA和宝钢、首钢等板材生产商属于二级供应商,由柳州宝钢这些一级供应商购买板材制造商生产的热成形钢板,制成冲压件,供给车企。
按照正常流程,柳州宝钢需要按照小鹏汽车的用料需求,采用VAMA生产的热成型钢汽车板,在板材上做标记,制成冲压件后供给小鹏G9,形成完整的可追溯证据链。
根据AM的诉请,出口欧盟的小鹏G9涉嫌侵权,说明它没有收到相应的订单,极有可能是柳州宝钢用了其他厂家的板材。
从材料利用率(产品净重和用料的百分比)来看,VAMA的材料利用率高,因为卷副更宽。一般,B柱的材料利用率在70%-80%,A柱利用率45%—55%,比较规则的零件利用率约为85%。
材料利用率更高,自然价格就更高,对于使用方而言成本压力较大。
五矿证券的数据表明,7月VAMA Usibor®1500的基价是14000元/吨,同级不带镀层的宝钢BR1500HS基价约为6000元/吨,即使增加每吨几百元的镀层成本,也比VAMA有较大的价格优势。
知情人士称,14000元/吨是VAMA针对散户和少量购买的挂牌标价,对车企和零部件企业的报价虽然远低于此数,但比国内同级厚镀热成型钢要贵30%,价差大致为2500元-4000元/吨。这个价差即专利带来的垄断利润。
一家车企可能需要几万至十几万吨的热成型钢。按照每吨的价差,对于供应商来说,就是上千万元甚至上亿元的利润。
据汽车商业评论了解,热成型钢的价格高,利润丰厚,远高于其他钢材品种,有的零部件供应商铤而走险,使用非授权板材。
近几年,国内车企将价格卷到业界都觉得不可思议的低价,如果对零部件供应商管控严格,就要涨价,要么就为了成本,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知情人士透露,“车企相对比较遵守知识产权,零部件厂根本就不在乎。但并不是每个车企对供应链的管控能力都很强,也不是每个车企都想去真正管控供应链,如果是成本优先,车企提要求归提,其实根本就不管。”
实际情况到底如何,这笔帐汽车企业要与它的板材供应商算。车企自身也有管控责任,及时发现货不对板。
全球独大
AM的铝硅镀层热成型马氏体钢一家独大,已经制霸全球25年。
这家钢铁公司历史可追溯到1976年,总部位于卢森堡,由法国、卢森堡、西班牙三国的钢铁企业换股组成的安赛乐钢铁,和印度商人拉克希米·米塔尔(Lakshmi Mittal)创立的米尔塔钢铁于2006年合并而成。现任CEO阿迪塔·米塔尔(Aditya Mittal)是拉克希米·米塔尔的儿子。
1998年7月,AM的前身索拉克钢铁公司(Sollac)在法国申请了名为“热处理后有高耐蚀性冷轧或热轧钢板”的专利FR2780984B1,于2001年6月获得授权,在1999年7月(专利优先权期限内)向日本、欧洲、美国多个市场递交专利申请,形成专利家族。根据20年的专利保护期,该项专利在2019年到期。
其中,在美国的USR44153号专利,在全球首创了在钢板上涂铝硅镀层,然后做热冲压。